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务管理通则
为了加强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务工作的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高效率,保障教务管理工作信息畅通无误、反馈及时准确,提高教务工作的管理质量,特制定本通则。
一、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务管理是在吉林大学统一领导下的校、站两级管理体制。
二、根据在职人员的特点,采用目标管理方式,教学组织工作按照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学计划进行,学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实践教学环节),成绩合格(本科层次学生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课统考),即可取得国家承认并经电子注册的吉林大学(网络教育)本专科毕业证书。符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。
三、校、站教务管理工作职责
吉林大学:
1、负责制定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务管理文件及各类教学用表格。
2、负责教学资源规划与建设,制定专业教学计划;制作课件资源;
4、提供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目信息,教学大纲,课程复习资料。
5、负责制定学期开课执行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。包括学期开课信息、教学进程安排、考试安排、交互辅导答疑安排等。
6、负责学期开课信息、注册选课、教学安排的网上操作。
7、负责制定课程考试计划及考核方式,制定成绩核定办法。组织命题、评卷及成绩管理。
8、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总体指导(如实验要求、实习大纲)、组织安排和监督。
9、负责毕业论文(设计)的组织与实施,包括命题、分配指导教师、论文(设计)写作指导、答辩组织及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。
10、负责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组织与运行情况监督、检查与评估。
11、负责巡视并监督校外学习中心的考试组织情况。
12、负责校内聘请教师工作量统计与酬金发放。
校外学习中心:
1、配合学校组织好学员每学期的学年注册。
(1)注册分为新生注册和在读生注册两种。秋季入学的在读生每学年注册应在9月份结束,新生注册时间最迟不超过10月,春季入学的在读生每学年注册应在3月份结束,新生注册时间最迟不超过4月。
(2)选课一年两次,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。秋季学期在读生选课在9月底结束,新生选课截止时间为10月底,春季学期在读生选课在3月底结束,新生选课截止时间为4月底。
(3)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的学生,不得参加该学期的课程考核,未注册学生参加考试的试卷视为无效。
2、保障教学环境,做好日常的教务管理工作,包括教材征订与发放。
3、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与教学要求,在导学、答疑、阶段测试、考前辅导等各教学环节开展助学活动,并保证质量,及时完成教学安排。
4、聘请面授辅导教师对课程进行串讲和阶段性辅导答疑。
5、负责收集并反映学员的学习情况及对教学的意见,及时将教学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反馈给学校。
6、负责每学期实践课程的实施工作,详见《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》。
7、专人负责考务工作准备与统计工作,包括学生缓考申请的审查与申报,补考课程与人数的统计上报。
8、负责考试的组织与考场安排。成立考务领导小组,严格考试各环节管理,选配认真负责的监考教师,承担保证考试纪律的责任。
9、负责学生课程的免修、免考的申报工作。
10、每学期及时将学习中心的教学组织安排上报学校备案(含电子版),包括课程辅导安排课表、辅导教师协议及基本信息表等。
11、各学习中心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,报学校备案之后,作为本管理办法的补充。
12、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,及时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安排。
一、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务管理是在吉林大学统一领导下的校、站两级管理体制。
二、根据在职人员的特点,采用目标管理方式,教学组织工作按照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学计划进行,学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实践教学环节),成绩合格(本科层次学生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课统考),即可取得国家承认并经电子注册的吉林大学(网络教育)本专科毕业证书。符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可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。
三、校、站教务管理工作职责
吉林大学:
1、负责制定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教务管理文件及各类教学用表格。
2、负责教学资源规划与建设,制定专业教学计划;制作课件资源;
4、提供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目信息,教学大纲,课程复习资料。
5、负责制定学期开课执行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。包括学期开课信息、教学进程安排、考试安排、交互辅导答疑安排等。
6、负责学期开课信息、注册选课、教学安排的网上操作。
7、负责制定课程考试计划及考核方式,制定成绩核定办法。组织命题、评卷及成绩管理。
8、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总体指导(如实验要求、实习大纲)、组织安排和监督。
9、负责毕业论文(设计)的组织与实施,包括命题、分配指导教师、论文(设计)写作指导、答辩组织及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。
10、负责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组织与运行情况监督、检查与评估。
11、负责巡视并监督校外学习中心的考试组织情况。
12、负责校内聘请教师工作量统计与酬金发放。
校外学习中心:
1、配合学校组织好学员每学期的学年注册。
(1)注册分为新生注册和在读生注册两种。秋季入学的在读生每学年注册应在9月份结束,新生注册时间最迟不超过10月,春季入学的在读生每学年注册应在3月份结束,新生注册时间最迟不超过4月。
(2)选课一年两次,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。秋季学期在读生选课在9月底结束,新生选课截止时间为10月底,春季学期在读生选课在3月底结束,新生选课截止时间为4月底。
(3)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的学生,不得参加该学期的课程考核,未注册学生参加考试的试卷视为无效。
2、保障教学环境,做好日常的教务管理工作,包括教材征订与发放。
3、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与教学要求,在导学、答疑、阶段测试、考前辅导等各教学环节开展助学活动,并保证质量,及时完成教学安排。
4、聘请面授辅导教师对课程进行串讲和阶段性辅导答疑。
5、负责收集并反映学员的学习情况及对教学的意见,及时将教学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反馈给学校。
6、负责每学期实践课程的实施工作,详见《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》。
7、专人负责考务工作准备与统计工作,包括学生缓考申请的审查与申报,补考课程与人数的统计上报。
8、负责考试的组织与考场安排。成立考务领导小组,严格考试各环节管理,选配认真负责的监考教师,承担保证考试纪律的责任。
9、负责学生课程的免修、免考的申报工作。
10、每学期及时将学习中心的教学组织安排上报学校备案(含电子版),包括课程辅导安排课表、辅导教师协议及基本信息表等。
11、各学习中心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,报学校备案之后,作为本管理办法的补充。
12、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,及时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