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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教育

吉林大学网络教育监考守则 (暂行)

2024-08-14 15:30:38
        第一条 监考人员应选择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的人员。选择监考人员应注意回避原则。网络教育学院应向各学习中心派巡考人员,监督考场纪律。
        第二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作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每个考场至少设监考人员二名。监考人员在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,对考场进行清查、排列。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、学生证(准考证),组织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座。在开考前要宣读考试规则和有关事项,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风考纪教育。
        第三条 监考人员对试卷的年级、专业、课程核对无误后由两名考生签字验封并当众拆启试题袋,再分发试卷。试卷分发后,要清点考场人数,组织学员签到,准确填写《考场记录单》。
        第四条 监考人员要监守岗位,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事情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,不得将多余的试卷传出考场。
        第五条 监考人员不得对试卷的内容做任何解释,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提醒或示意。考生对考题有疑问或字迹模糊不清进行询问时,应予以当众答复。
        第六条 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,履行其职责。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坚决制止和处理,当场向本人和全体考生宣布处理结果,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单。
        第七条 监考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,不准随意拖延,考试时间终了前十分钟,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。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退出考场。收好答卷,核准数量,进行排序装订。最后将《考场记录单》、《参加考试学员签到单》与试卷一并装入试题袋密封。
        第八条 监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。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,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应追究责任,并报请主管部门处理。